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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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第1页)

陆森回过头,身后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生。

留着普通的短发,戴着一副眼镜,书生意气的外表下,可是因为那一张俊郎的长相,突显了他的与众不同。

“哇!是秦朗!”

女生开始尖叫起来。

“哇,好帅呀!”

“帅得让我要昏倒了。”

“啊啊啊!秦朗,我要给你生孩子!”

“秦朗,我在这!”

女生开始花痴了。

不单是其他的女生开始花痴,就连站在陆森身边的赵静儿此时都冒着星星眼,眼里带着一丝花痴样。

秦朗,医科系大三学生。

目前,正在市人民医院实习。

这号人物,陆森并没有与他见过,但是秦朗这个名字在明汀大学时不时会听到。

他可是明汀大学的风云人物。

如果说,明汀大学有校草的评选,秦朗必定居首。

因为已经是大三,加上又是在市人民医院实习,秦朗几乎没怎么回学校。

但每一次回来,必定会造成一定的轰动。

就像女生对于长得比自己漂亮,又有很多男生爱慕的女生一样,充满着嫉妒;男生对秦朗同样是这样的想法。

毕竟,只要秦朗一回来,学校的女生几乎要疯狂了。

“秦朗,真的是秦朗呀。啊啊啊,没想到我今天有机会见到我的白马王子。”

“那是我的白马王子。”

“我的。”

“是我的。”

本来是好闺蜜,突然很多都因为秦朗的出现,连闺蜜都没得做。

饶是陆森都没想到,秦朗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而且像他这种风云人物,居然还可以做到神不知鬼觉的走到这里来。

印象中,秦朗每一次回来,从学校门口开始,几乎让女生给围得水泄不通,寸步难行。

最后还得让学校的保安进行开路才能够进去。

不过这一次进来,可以这么平静,大概是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刚发生的一场打斗事件,都没注意秦朗回来。

秦朗的医术,在整个医科系来说都是佼佼者。

不是说明汀大学的医科系没培养出过更加杰出的医生,像目前医学界东孙西杨南谭北叶,这四个人,其实东孙与南谭都是来自于明汀大学。

这些年来,医学界流传这么一句话。

“为医者,不知东孙西杨南谭北叶,枉为医者。”

这四个人分别是孙正道、杨不医、谭先毅、叶无谱。

其实杨不医,这个不是他的真实名字,可是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就连百科都没能够查得到。

与孙正道还有谭先毅比较,秦朗的医术还嫩一点;但他却被喻为是明汀大学这十几年来的天才人物,并且有机会医术在日后可以超越孙正道以及谭先毅两人。

陆森对秦朗一点都不感冒。

毕竟,一个长得帅,在学校女生人气又高的人,身为男生,怎么可能会有好感。

“你刚才说我的是雕虫小技?”

秦朗淡声反问:“难道不是吗?”

陆森还没有开口,旁边一些想替他生孩子的女生就忍不住嘲讽起来,“你以为自己是谁呀,站在你面前的可是秦朗,他说你的是雕虫小技,那就绝对是雕虫小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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