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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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待我功成名就梦娜小姐一定会爱上我吧(第2页)

威尔斯西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放心吧,如果太明显的毒素肯定会被他们察觉不对劲。

一般的剧毒都是有刺激性气味的,咱们只需要下一点泻药就行,让他们的身体不是那么健康就足够了。”

威尔斯西的双眸放光。

只要再正面击败了这个所谓艾布特,那法兰沙帝国就没有哪个能是他的对手了。

只可惜这个爱德华没有被他直接弄死,要不然他的战功说不定可以直接成为伯爵。

但子爵已经足够了,他有足够多的信心击溃法兰沙,让法兰沙帝国向伟大的黑狮帝国露出獠牙而感到后悔。

“派出去的士兵一定要随时注意曙光要塞的动向。”

“确保我们攻击黑原要塞的时候不会被这些人背后袭击。”

听到威尔斯西提起曙光要塞,一名贵族露出轻蔑的笑说:“我猜想现在一定是某位伯爵驻守在曙光要塞,他们上来就加固城防,显然已经被我们的秘银重骑给打怕了。”

“如果他们敢出平原和我们正面作战,我们的秘银重骑会将他们全部撕碎。”

威尔斯西手底下有从父亲那里得到的一万名秘银重骑。

说是秘银重骑,其实只是少部分的秘银混合在铁铠里,整体还是由铁铠构造的。

好在他们的马质量不错,一名骑兵只需要两骑就可以组成。

秘银极大的减轻了金属的重量,也让铠甲的防御力更加出色。

否则普通的具装骑兵,那是需要三匹马才能构成的。

一个骑兵基本由三个单位构成,分别是保管武器的随从和驱使马匹的马夫,最后才是负责冲锋的骑士。

可即便如此,威尔斯西也没觉得法兰沙这边能有和他们旗鼓相当的骑兵。

更不要说他们黑狮帝国的贵族联合起来,军团更是直逼百万。

这一百万包括了许多随行的民兵,运送辎重的士兵等。。。。

只能说具装骑兵在平原作战的本事还是太权威了,也就只有重装步兵配合长枪盾阵勉强能够抵挡。

但骑兵能冲阵不说,灵活性也比他们强太多了。

作为一个马上国家,除了这一万名具装骑士,他们还有数万的轻骑。

“艾布特,让我看看,你怎么抵挡我的攻势,为你们的王献上胜利。”

威尔斯西的双眸放光,再给他半年的时间,整个黑原要塞就将被他拿下。

届时身下的贵族更是不堪一击。

他几乎已经要看到拉那多那个老皇帝匍匐在他面前的样子,一定会非常有意思吧。

脑海里又浮现出梦娜那张乖巧动人,我见犹怜的俏脸。

等到自己有了足够多的战功,成为整个大陆都需要仰望的战神。

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不会再被梦娜小姐拒绝了吧?

若非已经心里有了梦娜,他也没理由拒绝自家皇帝要将公主嫁给他这件事。

公主很好,可梦娜更是已经扎根在他的心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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