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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孟超像是被冰锥捅到尾椎一样跳了起来。
“嗯?”
冰风暴非常诧异地看着他,“你的反应为什么这样强烈,我说错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
孟超深吸一口气,平复激动的心情,“你父亲和狼人的首领待在一起?”
“是的,我从旅人还有行商那里打听到的情报,对我父亲的风评都不怎么样。”
冰风暴说,“因为他罹患先天疾病,毛发稀疏,肤色白皙的缘故,被族人们认为是缺乏英雄气概,同时,他好像也不太擅长战斗——虽然没有羸弱到沦为鼠民的程度,但也是豹人勇士口中的小丑和笑柄。
“他本人似乎也不热衷于战斗,却将到处游历,搜集失落的英雄史诗残卷当成最大兴趣和终身职业,很有点儿继续扮演‘游吟诗人’这个角色的意思。
“总之,豹人勇士们都认为,他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异类,在家族里面,自然没资格担任重要职务。
“他到处碰壁,自讨没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厮混到一起去啦!”
“是这样吗?”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觉得一个在二三十年前,有胆量孤身一人,潜入圣光之地的高等兽人,会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辈。
相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氏族武士,这位豹人中的异类,倒是激发了他更加浓厚的兴趣。
而冰风暴的最后一句话,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
孟超心思电转,迟疑道,“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那应该是统御图兰泽所有狼人的狼王。
“虽然在黄金氏族当中,狼人武士论单打独斗,并不是狮人和虎人的对手,但他们胜在繁殖力够强,数量够多,狼族大军在历次荣耀之战中,还是屡立战功的。
“为什么,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时候,语气非常轻蔑呢,这位狼王的风评也不太好吗?”
“这是当然的,你不了解黄金氏族的情况,在赤金城却是人尽皆知,所谓的‘狼王’卡努斯,只不过是狮人和虎人的傀儡啊!”
冰风暴告诉孟超,正因为狼人的繁殖能力远远比狮人和虎人更强,是黄金氏族内人数最多的部族,具备了成为氏族之主的潜力。
所以,数千年来,才一直被黄金氏族的“双雄”——狮人和虎人深深忌惮,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
黄金氏族的内斗比血蹄氏族的内斗更加激烈和诡秘。
毕竟,血蹄氏族的“双雄”,牛头人和野猪人,都不以头脑灵活而出名。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牛头人和野猪人,更喜欢直接丈量拳头的直径,来决定谁才是血蹄氏族的老大。
而黄金氏族那边,虎人、狮人、狼人以及豹人,都是天生猎手和背刺专家。
这些猎杀者们争权夺利的戏码,远远比血蹄氏族这边,更惊险和精彩百倍。
数千年的明争暗斗,占据主导地位的狮人和虎人,对于如何控制数量众多的狼人,早就有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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