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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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小书呆小时候(第1页)

第17章小书呆小时候

施鸿宇看向副驾驶座上的女孩,表情有些无奈。

周默睡着的样子倒是很乖巧,头靠在车窗上,嘴巴张的圆圆的,挽起的发髻后面还别着银行统一的素色头花,她身上的银行套装略有点大,愈发显得她单薄,小小的一只。

静静地看着她,施鸿宇突然想起他十二岁生日的时候见到周默的场景。

在京南,十二岁生日是要大办的,广宴宾客,他作为施家的长子,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那一天,他见到了年仅4岁的小周默。

小默默长的特别乖,胖乎乎的脸,皮肤宛若白瓷,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睁的圆圆的,睫毛又长又卷,简直跟个洋娃娃似的,一出现便喧宾夺主似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看到这个小姑娘,大家都会亲切地问:“这是谁家的小美女啊?长的可真乖。”

也是那一天,施妈妈牵着小默默走过来告诉他,“宝贝儿,这是默默妹妹,你是哥哥,以后凡事儿都要照顾着点妹妹知道吗?”

“格格,格格!抱抱!”小孩子发音不准,但还是不断地叫着他格格、格格,嫩嫩的声音,简直让人听的心都快化了……

十二岁的小男孩接过小姑娘胖乎乎的手,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让自己爹娘立刻给自己也生一个这样的小包子玩儿。

其实周默小的时候,施鸿宇是经常抱她的,有一段时间,施妈妈身体不好,在市医院住了很长时间,就是周妈妈负责护理的。那时候,施鸿宇当学之后就会去医院看施妈妈,而小周默也会被直接从幼儿园接到科里,她几乎是整个肝胆外科的吉祥物,所有的医生护士都喜欢逗她玩儿。

其实,严格来说,施鸿宇并不是特别喜欢小孩的人,就连他的亲妹妹施文宇他都抱的很少,但他却非常喜欢小默默。

那时候小姑娘喜欢吃甜食,施鸿宇还经常带她去买奶油蛋糕吃,小孩子吃东西不讲究,奶油涂的满脸都是。

小周默很聪明,她知道她妈不会惯着她,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的第一反应绝对是找格格。

“格格,格格,擦擦……”

小姑娘长的可爱,好多人都会逗她:“小默默,你长的这么可爱,以后嫁到我们家当儿媳妇儿好不好?”

小默默一撇头,甩给那人一个后脑勺,非常不给面子:“不好,我长大以后是要嫁给格格的!”

周默很聪明,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那时候施鸿宇十六岁,他上了封闭式管理的军校,正式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一年都回不了一次家,见周默的次数就更是少了很多……

他十八岁成人礼的时候也见过周默一次,那个时候,小姑娘已经10岁了,也知道害羞了,多年不见,她甚至不记得他了,自然也不可能再一个劲儿地粘着他叫哥哥了,小周默的五官渐渐张开,还是个小美人胚子。

周默十八岁成人礼的时候,施鸿宇也是见过她的,那时候,周默已经成年了,胖乎乎的身材没有了,个子虽然不是特别高,却也有一米六六,一别数年,她的气质和小时候变化很大,戴着一副大框的黑色眼睛,气质恬静的跟个小书呆似的。

听说,她也的确有个绰号叫书呆子,周妈妈说这一点特别像周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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