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61章小天师白日飞升了?
“该死的吕慈,疯狗一条,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啊,从小到大,我就没受过这样的气,我爹都没这么说过我,他凭什么,他怎么敢啊?!”
三一门的客房内,李慕玄转着圈,脸色狰狞的在放狠话。
先前他被吕慈挑衅,忍不住率先出手,却没讨到好,被三招击败,像拧小鸡仔一样拎起了起来训斥。
这对从小到大都没受过挫折,心高气傲的他而言,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回到客房后,李慕玄打坐静修了一会儿,但一直静不下来,心中的愤愤不平,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消退,反倒愈演愈烈,像是憋着一团火,烧得他坐立不安。
先前吕慈掐着他的脖子的画面,不断他在脑中回闪,吕慈训斥他的话,不断在他耳边回响。
其中的内容,他记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
他咬牙切齿的说道:“呵呵……说我是井底之蛙,蜉蝣见青天,我呸~!什么玩意儿,空口白牙的吹牛,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我承认那姓张的有些本领,我是不如他,但老子就是不服!”
其实,他心里已经服了,只不过他并不自知,心里想的是一套,嘴里说的是另一套。
结果刚一出去,就发现不远处的客房有情况,一大团白色的云炁,从房间的缝隙里溢散出来,不断的往天上飘去。
李慕玄心里大为不解,连忙放弃施展手段,屏声静气,抬头望天,想看看那白色云炁是张之维使用出的手段,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李慕玄支吾了几句,一咬牙,压低声音,放出狠话:
“这是什么情况?”
李慕玄发泄了一会儿,心里的气消了一些,他打开窗户,想吹吹风透透气,却看到三一门的弟子陆陆续续在往校场而去。
“怎么回事,仅仅半天不见,他的气场越来越恐怖了,这半天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得知是左门长在召集众人,要说什么事情之后,他心里很好奇,想出去找点乐子,便放下先前的糟心事,蹑手蹑脚的起身出门,想要远远的去瞧一瞧,听一听。
他瞠目结舌的看着高空中的那团白云,像是白天见鬼了。
李慕玄悚然一惊,他有些僵硬的转动着脖子,使劲瞪大眼睛,视线追寻着那团云炁往上,一直到张之维飞入云团之中消失不见。
他的狠话,若是让隔壁静修的吕慈听到了,非得笑大了大牙不可。
“我定要打得你满地找牙,再……再……扒了你的衣服,再吊起来打一顿,让你受尽皮肉之苦,颜面尽失,如此方可消我心头之恨!”
他再定睛一瞧,顿时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哪里是什么白色云炁,分明是张之维在驾驭云炁飞升?
“这是……飞……飞升,白日飞升?!”
对于三一门的一切,他都抱有浓烈的好奇心,便侧着脑袋,聚炁于耳,偷听了一番。
李慕玄一愣,当即发动倒转八方的能力,想把那团白色的云炁拘过来看看是怎么個事儿,结果刚运炁,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就感应到了前方笼罩着一个极其恐怖的气场。
至于杀人,他没这个想法,甚至这个念头都从来没出现过。
“姓吕的,今日之辱,小爷一定铭记于心,来日必将加倍奉还,到时候,我……我……”
这个气场他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印象深刻,因为他在迎鹤楼见过一次,又在先前的三一门校场见过一次,它来自那个姓张的小天师。
紧接着,他便看到那白色云炁缓缓聚拢成了一个人形,面目五官渐渐清晰。
但他也不是毫无见识之辈,好歹在三一门待了差不多三年,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很快就反应过来:
要知道,吕慈的名字里虽然带个仁慈的慈,但行事作风,可是和他的名字半点不沾边。
附身废帝刘辩,执掌召唤猛将系统。刘备有关羽张飞,我有秦琼李存孝!千年名将汇聚一堂,缔造宏图霸业!新书三国最强主宰求支持!...
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堂堂帝国总裁怎么娶了个穷妻?冷傲低调的温庭域vs市井小民顾念念。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而她只是普通得扔到大街就再也找不到的女孩。他们的结合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他把她宠得上天入地,让所有人都艳羡嫉妒。所有人都说温庭域只是玩玩,总有天会把顾念念给像扔垃圾一样扔了。然而婚后,他将她从一个平凡的小市民...
一剑生,一剑死,大家都忙,用剑说话!惹我不算事,惹我妹要你命,不服开干!从得到最牛逼的剑,最无敌的传承开始,注定这一路上我要牛逼轰轰,直到我的脚踏在神魔的肩上,我的剑斩开云霄,九天任我行。就这样,我以为在这世间,我是最牛的,等小雨出现,我错了,她可是一统万帝的至高神帝。对了,你们还不知道,小雨是我的妹妹,亲的那种。...
传说中,世间的某处,有家不起眼的饭店,白天给人做饭,晚上嘛,给鬼做饭。美女,想一夜变苗条么,请来碗皮蛋瘦鬼粥。先生,想不劳而获么,吃了这盘清炒赌鬼四季豆,让你变身赌圣。想一招降服败家娘们吗?香辣吝啬鬼,你值得拥有。什么,你是来治肾虚的?请干了这碗色鬼壮阳汤。什么,你想报复上司?倒霉鬼汉堡,谁用谁知道。欢迎光临阴阳饭店,客官,里边请阴阳鬼厨书友群612891142...
...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