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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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四章 所以这段时间还是玩魔王14吧(第1页)

无论是纯丝还是逆袭成功的龙傲天,无论是天生的撸瑟还是唧唧歪歪的死娘炮,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正常的男人,有一个问题便是永远无法勘破的。+我们要知道,在纯天然的自然世界中,男性不仅仅是比女性拥有更强壮健硕的身体,实际上,就算是纯粹要论外貌和长相,论毛发和羽毛的色彩光泽,占优势也依旧是男性。归根结底,为了获取和食物同等重要的交配权,男性是有义务尽自己一切可能的方法取悦女性,除了通过殴打其他男性同胞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和身体素质,当然也包括要用自己华丽的外表来吸引妹纸们的注意力了。

在拥有文明的生物世界中,某种意义上,比自然界还要残酷。自然界的生存权需要通过蛮力和尖牙利齿来保证,文明圈却是要用钱和权来证明。拥有财力和权力的人可以后宫佳丽三千,到了九十岁也一样可以娶二十岁的小媳妇,而身无长物的年轻人初入社会,却只能看着女神成为脑满肥肠俗不可耐的痴肥大叔身边的小蜜和干女儿。这其实真的一点都不比自然界那些靠蛮力抢妹子的动物们高明,而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说,说不定还更加堕落。

当然,对于丝来说,女神跟着有钱的肥大叔跑了倒也姑且能够忍受,却唯独不能忍受女神对自己的鄙视和奚落。很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丝成功逆袭成高富帅的故事,其实也都是这么来的。可实际上。从本质上来说,当他们成功了。以强者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当初看走了眼的女神的时候。他们其实和摇尾巴的孔雀和摆犄角的羚羊,基本上也没什么去呗。

永恒的骸骨君王,瘟疫之王,亡灵天灾的至高统帅,六柱魔神之一,拥有以上这么多高大上绰号的卡赞,在数千年前估计也体验过和所有丝们一样的惨痛经历吧?他或许是幸运的,毕竟他的女神不是跟肥大叔跑了;但他或许却是更加不幸的,因为他的女神。压根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于是乎,被伤透了心的卡赞成为真神,终于逆袭成功了。可实际上,他目前所做到的所有事情,以及所拥有的一切,都和他的女神有极大的关系。当他认为自己已经逆袭成功高坐云端的时候,女神却依旧高高地昂着头,那种浓浓的鄙夷和唾弃,仿佛不是从眼神发出来。而是从鼻腔中哼出来的。

这样的鄙视,否定地甚至不是卡赞这个人,而且还完全否定了他此生一切功业的基础。

伤自尊了,完完全全地伤自尊了……哪怕是神。也不能再忍了!叔叔能忍婶婶都不能再忍了。只要卡赞还是个男人,那就是果断不能忍了。

陆希认真地琢磨了一下,觉得如果自己是卡赞。那一定还是忍得下去的。不过,卡赞毕竟是个龙傲天。而龙傲天的世界,正常人是不懂的。

而事情的发展也就如大家所预想的那样。真祖小姐的话音落下还不过半分钟,在那浓密的雾气之中,一个漆黑的高大身影慢慢地显现出来,就仿佛是被这尚未散去的黑雾最后的灵气所凝集而成似的,仿佛是个人形的黑洞,吞噬着一切的光与生命的灵气。

巨大魔物化了的真祖小姐,第一次在陆希眼前露出了凝重的神情,但嘴上却发出了两声“咯咯”的清脆笑声。她伸出了两只手,做出了抓取的手势,一柄目测至少有五米长,杆体足足有大海碗的碗口般粗,完全可以拿来做旗杆使,通体流淌着猩红色光晕的三叉戟,从虚空中跳出,落在了她的手中。

这的确是很符合她目前人设,依旧是反派得极其拉轰的巨型兵器。不过只要想起真祖小姐那萝莉的本体,就觉得这场景实在是有点违和。

“果然,厮杀起来还是要选择同样尺寸的对手才有趣啊!卡赞,你也终于认真起来了!这样很好!我等了一千多年,忍耐了一千多年,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刻所做的准备。”真祖小姐伸出了深红甚至还泛着一丝紫色的舌头,舔了舔布着角质层的嘴唇,咧嘴一笑,露出了两排刀锋般的利齿。狰狞而威严的五官上,满满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嗜血和狂气色彩。

嗯,或者说,这个长着六只蝠翼四条犄角三米多高的怪物才是本体,平时那只萝莉才是假象?

这样的脑洞只要一开,就绝对是收不住了。陆希就觉得现在的世界观实在是太幻灭了。

好在,在雾水之中的身体终于慢慢地露出了清晰的轮廓,这才总算是转移了陆希的注意力。

如果说亚雯变身而成的巨型魔物,是一个气场满满的关底波ss的话,那这玩意就是全成就达成必要的隐藏波ss了吧?

那是一个漂浮在半空中的身体,或许是离地数尺的原因,看上去却比三米多高的真祖小姐还要高大上好几圈。他的下半身并没有类似于腿脚之类的东西,确实一团污浊的幽绿色气息,气体中沸腾着致命的剧毒,之间仿佛有无数的人脸在其间翻滚,但咋一眼却又看不见,仿佛是错觉。绿色的雾气之上,是一个巨人的上半身,浑身却都被森然的白骨制成的甲胄所覆盖着。虽说是白骨,却绝非生物骨骼那微微泛黄的沧桑色彩,同样却也绝不是经过黑暗粹化的骸骨士兵金属版的青黑色,却宛若纯度最高的秘银一般璀璨。在那骨骼甲胄之上,甚至还流淌着一丝庄严和神圣的仪式感。

那巨人伸出了六只骸骨的手臂。其中四只手臂分别持着剑、战锤、军刀和权杖,而最顶端的两只则摊开了手掌,手心上空漂浮这两个水晶一般的球体,大约有婴儿的头颅那般大小,分别是让人的灵魂都要为之的冰蓝色,和能够吞噬光明的深渊般黑色。

骸骨组成的头盔托起了巨人的头颅,头盔之后同样也在他的背后衍生出了仿佛翅膀一般颀长的犄角,虽然不知道这样的造型也什么用,但至少时髦值是很高的。可更重要的是,那头盔并非是覆面型,但那中间,却根本看不到五官,更不存在什么面容。那里只有一团黑气,宛若海中的漩涡一般盘旋着,却不知道是在吞噬周边的魔力和灵气,还是在吞噬所有目睹那漩涡的人的魂魄和生命。

当视线和那漩涡接触的那一刻,陆希几乎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了,仿佛自己的心肺已经停止了运动,喉咙也被无形的力量所扼住。可即便如此,他却依旧无法将自己的视线移开,就仿佛是整个人的魂魄都被那无穷无尽的深渊所吸引了,就仿佛是一只飞蛾似的,明知道是死亡,却依旧义无反顾地向那致命的火焰扑去。

“卡赞!四千岁的老妖怪了,可别欺负小孩子啊!”真祖小姐大笑了一声,跨前了一步,挡在了陆希的视线和那漩涡之间,挥动手中的三叉戟,遥指向了对方那漩涡状的面门:“我已经说过了,想要厮杀,就找一个同样尺寸的啊!”

陆希这才从恍惚中回复了过来,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仅仅只是站在那里,就几乎让自己这样的精神力强大的顶尖施法者几乎灵魂失守,精神差点堕入幻象之中。这,就是真神的力量吗……

“拥有神格的真神,在通过神格点燃神火建立起自己的领域神国之后,同样也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审美观,当然,更重要的,是神格所代表的智能和神力,而凝结出法相法身,这便是我们所谓的真神的本体了。”真祖小姐道。她没有回头,依旧是在持着三叉戟和对方对峙着,在好没有忘记给陆希,呃,其实是给大宇宙盒外的观察者们科普。

“神祗想要在凡人的主位面中发挥出最强大的力量,就必须要让他们的法身降临。可是,法身和神火乃是神格的一体两面,法身受到攻击,同样也会让神火受到冲击,甚至有可能让其熄灭。在诸神之战中,因为法身的毁灭而直接陨落的神明,可实在是多不胜数。很讽刺不是吗?小贝伦卡斯特,在那个伟大的时代,许多神祗降临下来的分身,已经完全无法和强大的凡人对抗,只能用真身来应战。可这样一来,却就给了凡人们弑神的机会!”

“原来如此,真身远在神国的神祗们,就相当于是被gm锁定了红条的怪,丢出一堆分身在主位面招摇撞骗,但无论杀多少次也都可以无限次复活。而真身降临了的神祗,就算是99999999的满血,普通的凡人打他也只能象征性的扣一滴血,但的确是可以杀死的……”陆希点了点头。

实际上,不仅仅是在诸神之战,哪怕是在启明战争中,也有同样类似的例子,九头魔龙许德拉、无色之神提亚马尔特、贪婪之神布尔提斯,都是黎明同盟十二英雄们的人头数。就算是嗜血之王那位神力和辈分甩了这头老僵尸好几条街的远古神祗,真身被车裂之后,神火顿时摇摇欲坠,虽说没有熄灭,却离陨落也差不了多少了,甚至连精神和灵魂来陷入了无止境的永眠。堂堂的“战神”,魔神侧最强力的打手,却还得靠着他的老基友灾厄之王的徒子徒孙们满世界玩弄阴谋诡计来想办法让其复活。

“这个时候的瘟疫之王,是最强的,却也是最弱的。而这,也是我等待了一千年来,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机会!”(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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