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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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少帅与少帅的差距(第1页)

玉门军兵营。

“全体白马义从,整队集合!”

“李副官,点名!”

“是!”

“吴三俊!”

“到!”

“王大壮!”

“到!”

……

“齐云!”

“到!”

齐云紧了紧头上的兜鍪。

这是他第一次穿上斥候装以外的东西,一身雪亮亮能闪瞎人眼的银甲披挂在身上,觉得很不自在——第一次看到白马义从的时候,就觉得很搞笑,自己穿上,感觉更搞笑了。

银甲,白马,是很拉风,可跑在大漠上,在阳光下明晃晃的,还纷飞起一片烟尘,敌人隔着七八里就能看到你们这一群人,人家的斥候远远见了你们就去通知游牧骑兵撤退了,你们能找到游牧骑兵战斗才怪。

这身银甲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和敌军的骑射骑兵对战的时候,能反射阳光晃瞎他们的眼睛,让他们射不准吧?

很快。

众白马义从人数清点完毕。

最前面,穿着一身极为浮夸的银甲,披着大白披风,手持亮银长枪的霍白马精神抖擞,大声道:“今日,众白马义从,作为本少帅的亲兵,全玉门军最精锐的队伍,一定要在使者团前面好好表现,展示你们最好的精神风采,把其他大军几位少帅的亲兵队伍,都给我比下去!”

“明白!”

所有人肃然一喝。

齐英撇了撇嘴。

白马义从看上去是拉风,但也就和普通骑兵比比吧……少帅你也太没见识了,人家在王都府上的护卫队伍,都乘着神鹰,狮鹫,乃至龙……还全玉门军最精锐的队伍……别说大帅的亲兵卫队“紫金狻猊铁骑”了,随便选一个大将的亲兵部队,也比白马义从强啊!

别的大军的少帅,人家那是真元帅,因为年轻才叫少帅,像楚家血神军的两位,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地武境强者,皆意气风发,手握几十万人兵权。

你手上就我们百十号人,瞎凑啥热闹……

“白马义从,出击!赶赴玉门城!驾!”

霍白马挺起长枪,摆出率军出战的架势,一马当先,向着玉门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沓沓沓!

上百白马义从紧紧跟在后面。

齐英心中嘀咕:“今天说不定会见到熟人?少帅你可别在我熟人面前丢人啊,要不我以后都不好意思跟他们说我在白马义从里混过……”

……

◇I更‘a新S最快上;

春寒料峭,大漠上还有一些残存的雪,白马义从一路疾驰,期间还超过了兵营宋大将前往玉门城的队伍,终于到了玉门城之前。

不过,今日的玉门城,往来之人比平常人都要多,就连驻军也换人了,一批身披金甲的守卫拦在城门之前,对进入城内的每一股人都进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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