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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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第1页)

用过简单而精致的酒点之后,他们也该离开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都喝了酒,没有办法开车。不过,欧文也已经叫好了车,在附近等待了。宋风时和金兰殊双双坐上汽车,又不发一言。宋风时默默看着背后的卢浮宫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黑夜中,心中忽然感到一直虚无:三万欧元?就这样花完了?

这就是所谓的“非炫耀性消费”么?

又或者是“体验式消费”么?

为了一种更好的体验而砸钱。

和普通小市民“既然付了钱就一定要拿到点什么”不一样的观念。

而宋风时则属于小市民。

虽然钱不是花他的,可他还是觉得,嗯,应该得到了什么才对啊……起码要拍照发朋友圈炫耀嘛!

好浪费。

宋风时迷迷糊糊地想着的时候,已经被送回了酒店了。金兰殊率先从汽车上下来,绕到另一边给宋风时打开了车门,宋风时才醒觉过来已经到了酒店了。

金兰殊朝宋风时伸出了手,将他从车子里扶出来。

宋风时这才有些惊讶,怎么金兰殊忽地这样“绅士”起来?不过嘛,宋风时也是个男人,这样被照顾,应该是因为脚伤的缘故。

果然,金兰殊说:“你的脚还能走吧?”

宋风时笑笑,说:“劳烦您大总裁惦记着。我的脚能走。”

“哦。”金兰殊便松开了手,一副“既然你能自己走,那你就自己走吧”的态度。

宋风时真的服气了,便一瘸一瘸的往前蹒跚着。

金兰殊跟在宋风时背后,见他这样勉强,便上前扶了扶他的手肘:“你明明不能走。”

宋风时也没好气:“我又没有瘸。”

“也差不多了。”金兰殊说。

宋风时觉得自己真的随时要被气死,手肘一顶将金兰殊搪开:“我自己确实能走。”说着,宋风时强自加快步子,瘸狼渴疾地往前,一个倾身险些摔倒。

金兰殊将他拦腰扶着:“你急什么?”

宋风时偏要挣开,却被金兰殊搂得更紧了:“别闹。”金兰殊在他耳边说:“别人都在看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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