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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
只要李天还在战斗,只要李天还会受伤,只要温莎能继续帮助李天治疗伤口,那么温莎就会感觉这一切都值得!
温莎不哭了,将眼泪擦干继续化妆!
化完妆之后,温莎就坐在房间中开始修炼。
在这空间中,温莎的闲暇时间很多,闲来无聊的时候,温莎也会修炼。
或许是因为医疗异能的缘故,温莎的修炼天赋不是很好,到现在,温莎也没有突破都修徒境界。
但是温莎并不着急。
修炼对于温莎来说,就是排解寂寞的一种方法!
能突破也罢,不能突破也好!
咚!咚咚!
有人敲门,应该是刘一辉吧!
现在这虚空夜叉的空间中,只有刘一辉和温莎算是普通人,也只有他们两才有更多的时间。
但是刘一辉比温莎要活的滋润。
刘一辉以前是技术宅,只要饿不死,刘一辉可以十天半个月地困在房间中,做研究。
现在刘一辉不需要做研究了,因为他的研究对于李天等修炼强者来说,基本上不起作用了。
所以刘一辉就变成了纯正的宅男。
宅男有宅男的好处。
当初李天在进入在幽冥界前,根据刘一辉的需求,专门收集了几万层漫画,还有几万部网络小说。
这些小说够刘一辉看到下辈子了。
刘一辉现在最喜欢看的小说是末世前一个名字叫花刺1913的扑街写的小说:《养个女鬼当老婆》、《捡个杀手做老婆》、《骗个大小姐做老婆》。
温莎看到这些小说的名字,心中就在想着,这花刺究竟是多么缺老婆啊,大小姐不放过、杀手不放过,连女鬼也不放过。
刘一辉最喜欢看的是《捡个杀手做老婆》,因为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也叫李天,这让刘一辉更加有代入感。
可惜,那本小说李天没有收集完整,只收集了都市篇,自从猪脚李天穿越之后,后面的小说就没有找到。
温莎站了起来,穿过客厅,打开房门,门外站着的竟然是李天。
温莎有些难以相信。
是不是我已经花痴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温莎把门关掉,再次打开。
门外站着的人并没有变化,依旧是李天。
“怎么?不欢迎我进来吗?”李天微微一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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