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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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一章 不如送林师兄去死(第3页)

也罢,不如送林师兄去死。

成人之美!

随后两人陷入了沉默,默默的饮酒,没有再聊什么。

一壶喝完,林戬起身告别,不过临走之前,他给了孟凡一物。

一柄木质的小剑。

“孟兄,这是师父的遗物,是她父亲送过她唯一的礼物,待我和我师父团聚之后,请你将它物归原主。”

孟凡接过小木剑,仔细的观察了一下。

这和一贫老祖给他的小木剑不一样,一贫老祖的小木剑之中蕴含着恐怖的攻击。

而林戬的这柄小木剑,则是普普通通的小木剑,真正的凡物,单纯只有纪念意义。

可以预见的是,这是陆小芸幼时还未修炼的时候,她父亲送她的礼物,目测是十岁之前的礼物。

“放心,我明白。”

孟凡收起木剑,对着林戬点了点头。

“多谢。”

林戬告辞。

孟凡懂林戬此举的意思,如果他成功报仇了,那么这木剑还给陆小芸的父亲,便是给她父亲的一个念想,单纯的念想。

而如果他失败了,陆小芸的仇就交给她父亲来报,即便是他死了,也不允许仇人活在这个世界上。

哪怕不是他亲手报的仇,这仇也得报!

仅仅从这一点,便可以看出林戬如今纯粹是为了仇恨而活,除了仇恨一无所有。

可是个可怜人!

不由得,孟凡想到了另一个可怜人,天剑仙门的掌教李云帆。

有一说一,林师兄虽然已经很惨了,但仔细想想,好像李云帆还是更惨一点。

尼玛,这么一对比,好像还是掌门这种渣男活得更幸福一点。

爱一个人,哪里有爱一群人幸福?

分散出去的爱多了,哪怕是收获了伤心,那么伤心也是极为有限的。

孟凡默默在心中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学李云帆和林戬这种爱一个人爱的死心塌地,要学也得学掌门那样当一个爱无限的人。

好像搞串了,爱无限是一贫老祖的标志。

不过孟凡这么想,多少是有点小丑了,李云帆和林戬好歹爱一个人,他却是活了两世的单身狗。

也是挺惨!

“老天爷”

怎么还不给自己安排一个官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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