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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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普通人的故事(第1页)

凌空子一愣,旋即微微摇头:“珍卷。他倒是……倒是……”

但一时间想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他——的确是个世间少有的人物,不好形容的。

“洞天里供奉的那两个丹青道士,堪堪迈进化境,就已经自以为了不得了。耗了那许多器物材宝,十年才作了一幅珍卷出来。”

“如今这李云心……呵,为乞丐作了一幅珍卷?怎么回事?”

从云子忙道:“下午的时候……”

……

……

下午的时候,李云心带了一叠纸、一方砚、一支笔,走到长门街。

他在街边的一株垂柳下、花一两银从一个算命先生手里租下他的桌子,坐定了。

柳树不易生虫,且阴凉。他就这么闭眼坐了一会儿,才又睁开打量街上的行人。

看见有“合眼缘的”——当然这是暗中观察他的那些人的说法——就招手叫住那人,问要不要画个像玩玩。

有一半的人觉得是什么骗术、摆摆手赶紧走开。

另一半的人将信将疑地拿了他的画,觉得画得很不错,就高高兴兴地走了。

偶有一两个恰好从前知道他的,即便强忍着也掩饰不了那兴奋之色。李云心便一皱眉,说走开走开,不要你。

那人就会痛心又失望地问“为什么”。

李云心便说,你都知道我了啊,那有什么意思?不知道我的人,把这画拿回去,以后知道很值钱,才好玩。或者拿回去丢掉了,以后再知道很值钱,更好玩。

既然是知道他的人,也清楚他有什么能耐,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开。

就这样过了一个时辰,李云心看见一个乞丐。

乞丐的年纪很大了,骨瘦如柴、头发蓬乱。但意外的是,这乞丐却很干净。他穿破旧的衣服,但是干净干燥的。头发虽乱,但并不油腻。也不像寻常乞丐一样,窝在角落里、伸手要钱。

他乞讨的方式,实则是有些风骨的。

他眯着眼睛走到往来的行人面前,先念几句诗。诗不是他自己作的,也并不应景。大概是从什么诗集当中记下来的。随后他再说几句吉利话——如果那人一脸不耐烦地推开他,他也不纠缠。

只有当人微微停了停脚步,他才在说了话之后讨些东西。

李云心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才跟人打听这老乞丐。

便知道这人,原本是个屠户。祖祖辈辈都是屠户,过得还算好。原本他家里也满足于做一个屠户,觉得以后还可以置些田地,升级为地主。

但到了他这时候,他就动了别的心思——觉得总得做一番大事业,不可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于是在老爹过世之后关了铺子,先读书。从二十岁开始读,读到二十八岁,连个童生都做不了。

实则也不是不用心,只是足够愚钝——寻常人读上三四年经史就可以试着自己注释,他一部千本诗读了四年还未记全。又读两年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弃笔从戎,去投军。

但大庆承平已久,哪里还有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于是在军籍耽搁了十年,连个伍长也没有做到。

最终心灰意冷,卸甲还家。但在路上遇到了劫匪——他毕竟是十年老军,就斗在一处。最终杀了一个伤了一个。赶路的也不是他一人,还有几个同乡,但都瑟缩一团。

那匪徒也是乌合之众。五六个,见死了人,就赶紧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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