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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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勤奋好学李思摩票(第1页)

追张德而来的京中少年,以安菩最为年长,虽说他十六七八岁喊着十三岁的少年哥哥,却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毕竟,能置办偌大产业的张德,简直财神下凡,让降了大唐安心做看门狗的李思摩内心默默地感慨天命在汉。

别看他是个粗人,但要论智力,整个突厥也就执失思力能跟他比一比。思摩而且好读书,精通鲜卑语、室韦语、靺鞨三部方言,十几年前就能说一口塞北味儿的关洛腔。最近正在研究大江口吴语十二种方言的微妙不同之处……

他这么努力,老张真的无话可说,你是突厥人是蛮夷是傻逼啊,为什么这么努力?你想干什么?

“唉,大郎,想当年,北地中原,可是‘走马鲜卑儿’,怎么就沦落至此了呢?”

思摩没提吐谷浑那群丧家犬,伏允一口气跑紫山去了,差点没冻死在那里。而且还遇上了出来打猎的吐蕃人,互相干了一发,又折损些许兵马。

张德白了他一眼:“郡王,你只说半句话的?‘走马鲜卑儿’后面还有一句,‘庙堂汉家子’呢?”

然后李思摩就笑了:“说的也是,鲜卑蛮夷太蠢,一旦败了,就没机会了。还是庙堂之上的英杰才是真汉子。”

五胡乱华很凶残,但世家大族根本连体毛都没掉,几百万胡人,死了一茬又一茬,声势浩大牛气冲天。结果一朝惨败,不是被同伙吃掉,就是被某些打入敌人内部的汉人奸臣给祸祸了。

思摩翻了翻史书,认为姓高的姓杨的,都不是好东西。只有伟大光明正确的天可汗陛下,才是大草原的太阳。

自从思摩认真学习吴语方言后,就知道原来南边走近海,是需要灯塔指路的。当然灯塔是张德说的,其实一般都是寺庙浮屠顶上的长明灯。然而思摩并不在意这些细节,因为他一脸神圣地跟张德发誓:陛下就是我们草原人民的灯塔!

不容置疑,斩钉截铁!

张德感慨万千,心说唐朝和一千几百年后也没什么区别嘛。谁兵强马壮刀子快,谁就是灯塔,谁就是希望,而且月亮也要圆一点。

虽说思摩在突厥人里面人憎鬼厌,但身为灯塔国……不是,大唐帝国的一份子,张德不得不承认,像李思摩这种“五开元通宝”,太特么和蔼可亲了。

“大郎,小王有一事不明,不知可否为我解惑。”

“郡王但说无妨。”

“好,那小王就快人快语了。”思摩络腮胡子一抹,大马金刀地坐条凳上,看着张德期盼问道,“这个,羊毛都已经堆满了库房,大郎这羊毛不知什么时候发卖?”

“不卖,先囤货,入秋再说。”

思摩当然不信,你特么几万斤几万斤的囤货,放着生虫子?

见他不信,张德顿时笑道:“郡王,都入夏了,要羊毛作甚?”

“说的也是……可惜这些织机了。”

多好的织机啊,脚踏式织机,咬咬牙还能分个两班倒,差不多能有两丈,没多久一匹布就出来了。毛布他看过了,虽说还有些毛糙,但比起粗麻布,那真是强了太多,里面缝制丝绸或者火麻布,保暖无比。

这样的好货色,怎么可以不卖钱呢?

思摩眼珠子一转:“大郎,你少年在外,殊为不易,小王一向敬仰邹国公,更是承蒙张公照拂,才多保存了一些族人,小王感激不尽啊。”

特么你一个突厥人,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直肠子呢?直肠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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