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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这个人比较相信第一眼的眼缘,从他一见曹昂起,就知道这个人是个性情中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抛下一切来接大父。
此人虽然可能心计稍微差一些,但是绝对是个可以深交的朋友,所以也不介意把这大功分他一份。
“咱们兄弟就不用如此客气了,不过,对方可是有二百之众,咱们只有一百来人,能打得过么?兄弟我可不会打仗啊。”
“贤弟,你这就小看愚兄了,“曹昂豪气的笑道:”咱们这一百多人可是骑兵,杀那二百步卒不过是砍瓜切菜一般。
一会儿贤弟你就在旁边看着,看愚兄如何将这帮贼子赶尽杀绝,为大父和你报昨夜之仇。”
“大哥,能抓活的就抓活的,以求全功。”刘平叮嘱了一句。
曹昂点点头:“贤弟提醒的是,尽量抓活的。”
他回头对一个低阶武官命令道:“一会儿你不用上阵,带二十人保护我兄弟周全,要是我兄弟少一根寒毛,拿你是问。”
“诺!”
那低阶武官回应,看了刘平一眼,牙有些酸,还从没见过大公子如此重视一个人。
曹昂吩咐所有军士下马。
刘平将大宛马的缰绳递到曹昂手中,他要上阵杀敌了,有一匹好马是极大的助力。
一众人悄无声息的摸了过去。
在一个拐弯处,曹昂举起右拳,所有人都止步不前。
曹昂探头向前一看,前方三百多步,果然有许多军兵在吃饭,长矛都远远的立在一处。
山路中间有二十几辆马车,马车上绑箱子的绑绳都没解开。
他回头冲所有军士点点头,然后翻身上马,举起手中长矛,大喝一声。
“杀!”
近百名军兵同时大声回应。
“杀!”
“杀!”
“杀!”
那帮军兵呼喊着,如一阵风一般朝那徐州兵直冲过去。
刘平没冲锋,而是由二十个骑兵保护着,在后面观战。
他的武力恐怕连个普通骑兵都不如,冲上去也是添乱。
只见曹昂一马当先,冲锋在队伍最前面,这对手下军士是极大的鼓舞。
连他这使君的大公子都毫不畏惧,他们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三百步的距离对骑兵来说眨眼就到,那帮吃饭的徐州兵显然没想到会有敌军突然杀过来。
他们慌忙扔下饭碗去取兵器,还没拿到手,曹昂率军已然冲到近前。
不得不说,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对步兵简直就是碾压,曹军骑兵迅速将二百徐州兵冲了个七零八落,光被马踩死就有三五十人。
曹昂纵马疾驰,如入无人之境,长矛如出水游龙一般,专往步卒脖颈以上没有盔甲的地方扎。
不过盏茶工夫,战斗已然结束。
因为徐州兵知道不敌,跑又跑不过马匹,纷纷跪在地下举手投降。
刘平在远处看着,只见曹昂浑身上下早已跟血葫芦一样,咧着嘴冲刘平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很是渗人。
不过曹昂的战绩很出色,以九十多人毙敌一百人,生擒一百人,其中还有那个首领都尉。
最重要的是,辎重总算又夺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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